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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调解室” 发挥纠纷调解大作用

发布时间:2022-05-05 17:03:08 点击量: 1469

在天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一间“在线调解室”。它集成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等软件模块,利用“三屏、一线、一终端”,开展线上调解,延伸调解空间区域,有力提升纠纷化解现代化水平。经过近两年的调解实践,天全县法院逐步形成了“纠纷在线下、化解在线上”的新型解纷方式。

矛盾化解: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家住天全的吴某在天全县境内开了一家建筑设备租赁站,重庆的王某在天全施工时向吴某租赁了一台挖掘机,因租赁天数及价格有争议,直至施工结束王某离开天全仍未支付租赁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近日,两人通过“在线调解室”,未到法院打官司就解决了纠纷。 “谢谢,王某已经将租赁费转给我了”。吴某很开心,他本来还担心调解达成协议也拿不到钱,没想到经过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和判决同样有强制执行力,这样一来,对方在约定的履行期前就按时向他支付了租赁费,省时省力又省心。

智能平台: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通过智能平台,当事人不用来回奔波,只需要一部互联网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平台,实现在线调解“一次不用跑”,降低诉讼成本。针对当事人不会线上操作的问题,由法院导诉员及调解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协助其做好在线注册和申请工作。

为巩固调解成果,保证调解协议效力,调解员还会引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平台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由法官在线对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审核,赋予调解协议司法强制效力。

据统计,自2020年7月在线调解室正式启用以来,天全县法院共线上委派调解案件2590件,调解成功1612件,其中通过“在线调解室”线上调解案件833件,占调解案件的32.16%,申请司法确认131件,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间 11.58天。 目前,天全县法院正在积极延伸“在线调解室”服务半径,在前期“在线调解室”实践应用基础上,探索“微型在线调解室”的研发,通过优化设备,简化操作等方式,助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