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法院巡回法庭入村审案
发布时间:2015-08-06 16:49:42 点击量: 1313
6月24日上午,天全县法院在天全县城厢镇西城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该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被告刘某某家住4.20地震受灾严重的城厢镇西城村,结合当前西城村正在进行的灾后重建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让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初衷,将法庭设在西城村正在灾后重建的工地上,开庭审理此案。
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法庭,庭审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辩论,每个审判阶段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审判人员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辩论意见,审查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在法庭调解阶段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审判人员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消除了隔阂,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次该院巡回法庭审案受到了在场参加旁听的镇、村干部和人民群众好评,纷纷表示,法庭搬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审案,让人民群众增长了法律知识。
近年来该院采用巡回法庭以案宣法,教育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以巡回法庭“零距离”教育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提高法庭审判透明度,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天全法院 钟筱舒)
该院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被告刘某某家住4.20地震受灾严重的城厢镇西城村,结合当前西城村正在进行的灾后重建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让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初衷,将法庭设在西城村正在灾后重建的工地上,开庭审理此案。
在临时搭建的简易法庭,庭审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辩论,每个审判阶段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审判人员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辩论意见,审查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在法庭调解阶段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审判人员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消除了隔阂,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次该院巡回法庭审案受到了在场参加旁听的镇、村干部和人民群众好评,纷纷表示,法庭搬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审案,让人民群众增长了法律知识。
近年来该院采用巡回法庭以案宣法,教育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以巡回法庭“零距离”教育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提高法庭审判透明度,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天全法院 钟筱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