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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高效化解纠纷 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发布时间:2022-07-05 17:00:33 点击量: 1769

纠纷的快速化解,能为公平正义提速增效,低成本的解纷方式,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因此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一直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近日,天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天全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联合调解组,仅用了5个小时就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受到了当事人和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赞誉。

案情简介:2022年4月,杨某香之子王某贵应李某华、杨某清的雇请到宝兴县曹家村伐木。6月24日,王某贵在伐木过程中因钢缆断裂导致树木掉落被砸中,王某贵当场死亡。王某贵生前无配偶及子女,其父亲已过世多年,母亲杨某香年事已高,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后,卧床多日。7月1日上午11时许,杨某香委托其子王某文前往法院进行诉讼咨询,拟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华、杨某清赔偿其因王某贵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

调解经过:天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王某文的诉讼咨询后,得知双方因未协商好赔偿事宜,王某贵仍未下葬,并且王某文也未准备必要的起诉材料。工作人员敏锐意识到该纠纷是否能够得到快速、妥善的化解将直接影响三个家庭的生产生活,处置不及时或引发其他纠纷。向分管院领导汇报上述情况后,按照工作要求,及时确定了工作思路。一方面,立即向杨某香住所地的乡镇、村组干部了解纠纷发生的具体经过和杨某香家庭情况和李某华、杨某清的赔付能力。另一方面,对杨某香、王某文的诉求先进行书面记录,辅导王某文提供授权委托书、必要的证据材料等,并会同天全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商议纠纷化解方案。考虑到杨某香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与调解,在与李某华、杨某清取得联系后,决定到杨某香所在地仁义镇岩峰村村民委员会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7月1日下午14时,天全县法院工作人员及调解员一同前往仁义镇岩峰村。法院工作人员安抚杨某香情绪后,先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适用的相关法律进行了解读释明,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围绕赔偿金额、支付期限等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并分析各方利弊,平衡双方利益。最终,在乡镇、村组干部的协同配合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谅及案结事了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确定由李某华、杨某清分别赔偿杨某香因王某贵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25万元,共计50万元,其中,35万元当日支付,剩余15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分两期履行。

为巩固调解结果,15时许,双方就调解协议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向法院提起司法确认申请,由法官远程进行审查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16时许,法院工作人员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天全县法院灵活运用“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不到5小时便妥善化解该纠纷。

近年来,天全县法院致力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调解资源整合优势,联合多主体构建调解网络格局,聚需求,解民忧,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后,天全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拓展调解资源库,加强调解联动,助力纠纷多元化解。

据统计,2022年以来,天全县法院共委派调解组织调解案件434件,结案397件,妥善化解纠纷206件,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139件,其中在线调解217件,在线申请司法确认60件,用实际行动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止步于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