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法院“四明确”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3-12-18 17:29:34 点击量: 1119
为切实维护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利益,根据四川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天全县法院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确保案件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努力实现工作目标:已受理的涉职工、农民工工资、“三养”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基本执结,执行标的到位大幅提升;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建立多元化解涉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执行案件的工作机制;涉职工、农民工、“三养”等弱势群体执行信访明显减少。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首先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迅速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动员大会,提高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转变作风,司法为民”为主题,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执行局局长亲自督促涉农民工、职工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保专项活动出实效;其次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及时清理出未执结涉民生案件,以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案件为重点,分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根据案件情况制定执行方案,确保活动顺利、高效开展。
三是明确执行方法。抓住被执行人节假日回家的时机,积极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家庭确有困难的,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促成部分履行或与申请人和解。
四是明确工作流程。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解决执行中的疑难问题,赢得支持。完善便民措施,实施人文关怀。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发挥执行“110”作用,畅通举报途径,接警必须出警,第一时间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对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而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案件予以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天全县法院 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