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法院注重“三结合”加强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03 10:56:01 点击量: 1223
宣传是向群众宣传法院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司法公正形象,沟通人民群众与法院联系,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2016年,天全县法院注重三个结合,努力提升宣传的时效性。一是将动态宣传与常规性宣传相结合。做到日常性工作及时宣传,阶段性工作集中宣传,全局性工作重点宣传。二是工作报道与案例宣传相结合。在宣传工作中,注重选取一些群众关注的焦点案件、影响面较广的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的宣传,将我院公正司法、热情为民、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赢取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所做的积极工作及时反映出来,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三是宣传工作与宣传典型相结合。用模范的力量鼓舞人,用典型的事例感召人,用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改善社会对法官的整体评价。
(天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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