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省高院质效评估文件
发布时间:2012-04-06 10:19:09 点击量: 1691
自省高院于2月24日下发《全省法院案件质效评估体系(试行)》(调整后)文件后,天全法院高度重视,以学习领会该规定内容及精神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狠抓网上办案工作,强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好文件规定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确保案件质效评估工作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要求该院各办案人员要转变过去办案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的思维模式,将办理案件与管理案件纳入同一高度,正确的认识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在办理案件中实现公正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充分发挥好制度建设对审判管理的促进作用。审管办建立好定期对全院各业务部门及各审判人员办理案件质效情况的通报制度,同时把省高院关于质效评估的规定和本院制定的考核奖惩办法结合起来,通过抓好落实审判管理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完善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发挥好相关制度的强制保障作用。
三是结合文件调整后的数据认真查找当前天全法院审判工作的不足和漏洞。该院各部门及各办案人员均按照“剖析到部门、剖析到个案、剖析到个人”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总结整改措施,进一步堵塞审判漏洞、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业务素质,力争使审判公正得到加强、审判效率得到提升、审判效果得到拓展。
四是全力问责,落实奖惩。天全法院高度重视并深化对质效评估数据考评结果的利用,将法官个人审判质效考评数据记入政法干警执法档案,把对法官的质效考核与对法官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功能,实现对对案管理和对人管理的有机结合。
(天全县法院审管办)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好文件规定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确保案件质效评估工作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要求该院各办案人员要转变过去办案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的思维模式,将办理案件与管理案件纳入同一高度,正确的认识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在办理案件中实现公正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充分发挥好制度建设对审判管理的促进作用。审管办建立好定期对全院各业务部门及各审判人员办理案件质效情况的通报制度,同时把省高院关于质效评估的规定和本院制定的考核奖惩办法结合起来,通过抓好落实审判管理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完善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发挥好相关制度的强制保障作用。
三是结合文件调整后的数据认真查找当前天全法院审判工作的不足和漏洞。该院各部门及各办案人员均按照“剖析到部门、剖析到个案、剖析到个人”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总结整改措施,进一步堵塞审判漏洞、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业务素质,力争使审判公正得到加强、审判效率得到提升、审判效果得到拓展。
四是全力问责,落实奖惩。天全法院高度重视并深化对质效评估数据考评结果的利用,将法官个人审判质效考评数据记入政法干警执法档案,把对法官的质效考核与对法官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功能,实现对对案管理和对人管理的有机结合。
(天全县法院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