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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经县人大会常委会审议并通过

发布时间:2013-11-14 15:29:33 点击量: 1221

  10月31日,天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天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国勇所作的关于2012年以来天全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该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在坚持依法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加强非诉案件审查执行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同时指出,行政审判工作还存在外部环境不优,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效果不佳,行政审判队伍有待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常委会对法院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结合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业务联系和指导;针对出现的行政争议,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争议的解决。二是要注重行政审判后的跟踪。对个别诉讼程序终结但纠纷未得到有效化解的案件,要做好审后的延伸工作,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找准问题不落实的原因,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努力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信力。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合理调配人员,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能力,确保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四是要从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大对行政审判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充分利用相关会议、新闻媒体等形式,宣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审判工作,以案说法,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增强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天全法院 史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