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巡回审理进校园 以案普法助力环境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1-11-01 20:12:09 点击量: 3282
近年来,天全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积极构建打击、修复、预防、联动、教育“五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进校园、巡回审判等各种宣传形式齐上阵,确保至少一款走进群众心中,努力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新格局。
“法警,传被告到庭!”11月1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天全法院在天全县新场初级中学开庭审理了一起使用“震天雷”炸鱼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日,天全法院通过“现场式教学”的方式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300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庭审。
严惩犯罪 学生真切感受法律庄严
当日下午14时许,3名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走进巡回法庭。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9日,三被告人带上渔网和10盒战神牌鞭炮后到新场镇后阳村4组“张家沟”(小地名)处河道,使用鞭炮炸鱼的方式捕鱼。 三被告人被民警当场挡获,并查获三被告人捕捞的66条尖头鱥(苦鱼子)。经鉴定,三被告人的行为造成天然渔业资源损失6930元。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表示“因法律知识淡薄酿成大错,今后将引以为戒,不再触犯法律。”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对公诉机关出示的全案证据进行质证并当庭全部采信。经合议庭评议决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三名被告人各判处罚金六千元;扣押在案的战神鞭炮108枚、打火机3个、竹竿渔网1个、尖头鱥66尾依法予以没收。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释法,并希望学生们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响应十年禁捕政策,自觉做保护环境的宣传员和实践者。
以案普法 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
2020年12月20日起,我市开启全市天然水域为期十年禁渔期。在全市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包括娱乐性游钓);每年的鱼类繁殖季节3月1日-6月30日、8月20日-9月25日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包括娱乐性游钓)。对于从事娱乐性游钓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一线多钩、多线多钩、锚杆、串钓、爆炸钓、翻版钓、滚钩、笼子钩、鱼枪和弓弩等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舶、排筏、轮胎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毒饵、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休闲垂钓的渔获物禁止进行交易。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该案发生在春节期间,三名青年为图一时之乐和口腹之欲,购买战神鞭炮炸鱼。相较其他为获取大量经济利益而非法捕鱼的犯罪在主观上有一定区别,部分群众对用鞭炮炸鱼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没有全面、客观的认识。选取这个案例进行公开审理,彰显人民法院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坚决从严打击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以案普法,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