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法院首例无书记员庭审案件开庭
发布时间:2021-08-16 17:56:39 点击量: 2891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雅安市天全县法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庭审工作,并试行无书记员庭审记录工作模式。8月16日,天全县法院简案团队首次采用无书记员庭审方式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属雅安首例。
庭前,由书记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告知书》,开庭时,承办法官再次就相关事项进行释明,告知案件审理全程录音录像,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不再制作书面庭审笔录。书记员在审判庭内辅助办理系统操作、监看庭审直播、草拟法律文书等事务。整个审理过程仅用时20余分钟,审判效率得到有效提高。经过庭审充分沟通,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录音录像运用刻录光盘的形式离线备份,并入电子卷宗存储,庭审光盘入纸质档案卷宗备查,当事人可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查看直播情况,也可以要求线下查阅。双方当事人纷纷表示无书记员庭审方式更人性化、透明化,大大缩短了处理纠纷的时间。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可替代法庭笔录”的规定为法院指明了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方向。2021年8月1日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为在线庭审和无书记员庭审方式改革的应用提供了明确指引。天全县法院积极回应司法实践对诉讼需求的客观需要,印发了《关于推行互联网庭审和录音录像替代庭审记录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同步启动互联网庭审和民商事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8月1日试行以来,共计12件案件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开庭,1件案件适用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方式开庭审理。
此次无书记员庭审新模式的成功运用,是天全县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在互联网时代对公正、高效、便捷、多元司法需求的具体体现。今后,天全县法院将继续推进“智慧型法院”建设的深度应用,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