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涉灾法律问题研究服务灾后重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26 17:03:10 点击量: 1130
2013年12月23日,天全县法院召开涉灾法律问题研究会,会议明确涉灾法律问题的研究为法院2014年的工作重心。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饶三祥就“4.20”地震后涌现出的涉灾法律问题向参会干警征求了意见,并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对今后该项工作的开展作出了具体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成立涉灾案件指导小组。在前期成立的涉灾法律问题研究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人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饶三祥为组长,副院长、部分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审管办、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灾案件指导小组,负责统筹该院涉灾案件审理相关问题调研工作,并指导涉灾案件审判工作。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涉灾案件审判工作。对涉灾纠纷问题谨慎受理,受理前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请示汇报工作。高度重视涉灾法律问题出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性的因素。积极做好已受理的涉灾案件的审判、调处工作,防止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三是细化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涉灾涉法问题调研。该院涉灾案件指导小组分设三个调研组,分别负责对本县区域内刑事、民商事、行政领域涉灾涉法问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调研。拓展调研广度和深度,深入基层,全面摸底和排查涉灾矛盾纠纷。四是坚持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和党政各部门的联络协调,建立健全沟通、请示和汇报制度,加强案件法律适用请示汇报,特别是要涉及民生的涉灾建筑工程类纠纷、劳资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以便统一裁判尺度。对救灾及恢复重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汇报,积极争取支持。五是发挥审判职能,为恢复重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预判和分析过渡安置及恢复重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涉灾矛盾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等,提前谋划和准备,为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规划灾后恢复重建、社会建设提供科学参考。
(天全县法院 石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