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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四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3-12-26 17:02:25 点击量: 1245

  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以及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之际,天全县法院成功执结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历时四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2009年6月14日17时许,胡某某搭乘黄某某的轿车与李某某驾驶的运输拖拉机发生刮撞,事故导致胡某某受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四级伤残。由于在赔偿问题上双方矛盾尖锐,意见分歧较大,胡某某将李某某诉至天全县法院,要求李某某赔偿,该院经审理后判决由李某某赔偿胡某某人民币15万余元,由于李某某未及时履行判决,该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干警了解到申请人胡某某因为受伤致残,生活不能自理,其丈夫高某某是一名退休干部,一家人生活全靠高某某的退休金来维持,现在还要负担妻子每个月昂贵的医药费。而被执行人李某某由于年纪较大,没有多少劳动能力,靠打短工来糊口,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唯一的财产就是一套百余平米的农村住房。“4.20”地震发生后,双方房屋均严重受损,本来已经拮据的生活变得更加困难。考虑到大地震给双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办案干警多次讨论研究解决方案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起初双方矛盾尖锐,谁都不肯做出让步,干警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和谈心,让双方体谅彼此的难处,终于使双方于2013年12月20日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李某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胡某某4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化解了矛盾握手言和,此案得以成功执结。

  (天全县法院 陈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