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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深入藏区进行涉藏交通事故案后回访活动

发布时间:2014-09-06 10:42:59 点击量: 1090

    2014年6月20日下午,天全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司法为民、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驱车千里走进藏区道孚、石渠等县开展对交通事故案件案后回访、听取意见和收集建议活动。
    6月21日上午,在道孚县法院副院长土登一行的陪同下与道孚县西藏昌都地区藏康宏运物流有限公司,就法院在审交通事故案件,调处涉藏纠纷中如何切实依法维护事故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以及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座谈。在座谈中了解到:为统筹安排藏区进、出物资运输,减少和避免驾驶员之间因利益而产生的摩擦和纠纷,维护川藏两地的社会稳定,确保藏区社会稳定,川藏运输线的繁荣,在甘孜州委、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13年7月,成立甘孜州最大的民营道路运输企业——西藏昌都地区藏康宏运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在政府的领导下,以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开放、交流、合作、发展”为宗旨,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为目的,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藏区物流公司。结束了藏区,特别是道孚县运输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无人管理,无论在内地或是藏区,一旦发生事故便聚集几十甚至上佰人,以强压弱、蛮横无理,满天要价,如一方若有不从便引发械斗导致人员伤、亡的局面。
    在座谈中法院的法官和藏康宏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驾驶员代表畅所欲言,天全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法官就如何减少和杜绝因交通事故造成影响藏、汉民族及本民族之间的纠纷向西藏昌都地区藏康宏运物流有限公司及驾驶员提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增加驾驶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的同时还应提高和增强参保意识,遇到纠纷要相信政府,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藏族是一个佛教民族,同时也是一个懂得感恩的民族,有多大的纠纷或是矛盾都千万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和邀约聚集的方式来强压解决纠纷,采取聚集的方式不但解决不了纠纷,反而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有损本民族的形象,将会给自身造成更大的损失,给政府和人民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座谈会上,西藏昌都地区藏康宏运物流有限公司及驾驶员对法院,特别是天全县法院交通法庭长期以来对藏区车辆及藏族驾乘人员给予无微不致的关心、关爱,天全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藏族纠纷中,不歧视,以藏、汉一家的情怀,不耐其烦、耐心细致的给我们做法律、法规解释甚至为了我们藏区群众的利益,牺牲或放弃休息时间帮助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表示真诚的感谢。
    并表示,从今起公司及驾驶人员要做到严格依法管理,守法经营,驾驶人员要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服从管理,一旦发生事故纠纷,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希望法院在处理涉及藏区纠纷中,更加一如既往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的切身利益,理解藏区驾驶员因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谈溥造成在纠纷调处中存在的不良现象。特别再次感谢天全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了藏区的稳定和藏族人民的利益不怕山高,道路崎岖和高寒缺氧的恶劣气候,来到藏区为我们宣传法律,沟通思想,排忧解难。不辜负道孚、天全两地法院对我们的关心、关怀,一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为藏区的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