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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灾后重建引发的排除妨碍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1-20 14:07:32 点击量: 1361

  2014年1月14日,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震后房屋异地重建而引发的排除妨碍纠纷案,该案的成功调解是该院为天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
  
  天全县乐英乡安乐村9组村民高明某系“4.20”地震受损重建户。2013年7月20日,高明某开始建房,与邻居高守某达成协议,约定高守某用自家一块约30平方米地与高明某对换,高明某建房时在其房屋北面(左边)给高守某家留一宽度最低1.8米至2米的出行通道。当房屋建到二楼时,高守某家人及亲戚以所留路面不够宽为由多次阻挡高明某建房,乡、村、组、派出所、乡司法所派出工作人员前后调解了十八次,双方仍没有达成共识,导致建房工程被迫停工。高明某为此到县群工局反应情况,表示政府不帮助解决问题,准备在县政府居住。
  
  2013年12月,高明某将高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高守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各项误工损失30300元。为保证案件顺利审理,正式立案前,该院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查到原告家中有一位90岁的老人,至今仍居住在一间受损房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该院于1月14日提前开庭,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承办法官向被告讲解了市、县关于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和相关法律,向其说明妨碍灾后重建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高守某不得再阻碍原告高明某建房,路面宽度问题由被告与另一农户协商,若协商无效,就保持现状。2014年1月15日,高明某停工近半年的建房工程恢复动工。
  
  
  
  (天全县法院 李军 吴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