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法院五项措施力促案件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1-12-12 09:28:17 点击量: 1837
今年第三季度天全法院案件质效总体评估值85.13分,列全市基层法院第4名,与上半年相较,总体评估值与排名均有大幅度上升,成效显著。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分析原因,及时整改。通过对比分析2010年、2011年上半年案件审判质效指标,确定本院的优势指标、弱势指标和有上升空间的指标,同时分析弱势指标排名靠后的原因,提出有上升空间指标的改进方法,为促进质效提升提供理论依据。二是突出重点,逐一突破。针对一审陪审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审判部门人均结案数、调撤率、实际执行率等排名较为靠后的重点权重指标,由各业务庭逐案分析情况,因案制宜,研究对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每个案件的质效,确保全院整体案件的质效。对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在确保案件效率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提高调解、撤诉率;对可以由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尽量邀请陪审员参加,提高案件一审陪审率;对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三是细化管理,准确填报。各个业务庭通过召开庭务会等方式,学习和了解各项指标的具体组成以及指标的含义,同时加强数据管理,案件承办人加强信息卡片的同步录入,并准确填报案件各项基础数据填报,保证审判各环节的信息及时、如实体现在信息卡片上,借此提升案件质效。四是衔接配合,加强监督。加强与本院业务庭及上级法院审管部门的交流沟通,针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提出息访对策,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确保横纵沟通到位。同时,对各业务庭质效评估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时刻关注重点指标的变动情况,以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实现在重点指标上的突破。五是综合评估,助推质效。延续月通报季分析制度,细化原有通报内容增加各项指标构成数据详细说明,综合运用该院质效评估数据,对各业务庭的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减少因承办人员疏忽大意造成的质效失分,确保质效指标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