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七项措施依法执结大批案件
发布时间:2013-06-24 09:03:02 点击量: 1141
“4.20”地震发生后,天全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一方面积极投身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另一方面也努力加大震后案件执行力度。截止6月20日共依法执结案件31件(有7件尚在报结中),其中和解并履行完毕7件,和解21件,自动履行3件,针对涉灾案件的执行,该局依法采取七项措施化解。
一是认真分析案件情况,对重大疑难案件、涉稳信访案件进行会商、研判,重点针对案件双方当事人情况、执行能力大小、财产状况、判决内容和涉稳信息等进行分析,并对口提出解决方案。
二是拟定案件执行计划,针对各个承办人案件情况的不同,及时制定计划,做到带着目的、想法、计划和措施去办案,力争做到有的放矢、万无一失。
三是主动约见案件双方当事人,采取主动“递上一支烟、倒上一杯茶”等方式着力缩小执行干警与当事人之间距离,令其感受到法律的暖意,再倾情调解,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工作,力促在和谐祥和的气氛中做到案结事了。
四是划定片区逐一执行。针对全县乡镇实际,划定了五个片区,其中小河乡、紫石乡、两路乡为一个片区,城厢镇、思经乡、鱼泉乡为一个片区,仁义乡、老场乡、新华乡为一个片区,始阳镇、多功乡、大坪乡为一个片区,乐英乡、新场乡、兴业乡为一个片区。按照拟划定的片区逐一开展执行,案件办理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以达到突破一个点,带动一个面的整体效果。
五是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的案件,首先查询其银行账户、车管资料等财产信息,快速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其财产;对符合评估拍卖条件的涉案财物,如房产、机具设备等,从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暴力抗拒执行,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依法予以拘留。
六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被执行人确又无执行能力支付,经查确认属实,且案件又符合司法救助相关条件的,积极为当事人向上级机关申请报批。
七是主动走出去学习外地法院执行先进工作经验。震后,该局组织干警采取“以案交流、以案代学”等方式向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和荥经县法院执行局同仁学习先进执行经验和做法。
(天全法院 史建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