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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分析乡村送达难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7-10-25 09:19:08 点击量: 1175

          (“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专刊第12期)
    为进一步落实和深化省、市党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关于“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要求,贯彻落实“绿色民本情、金色公信力”的雅安法院精神,天全法院切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分析法律文书在乡村送达难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探索和破解影响法院司法公正和效率的难题。
    法律文书乡村送达难的原因:一是法定送达制度不灵活是内在原因。在民事送达制度的具体设计上,立法者缺乏对农村地区送达现实的考察,探讨不足。片面侧重保障受送达人的诉讼权利,为各种送达方式设置诸多适用条件,如留置送达邀请见证人,使得实践中基层法院对农村地区以法定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缺乏适用灵活性,显得比较勉强甚至无法可依。二是受送达人躲避送达是直接原因现代社会,随着法制宣传工作的持续开展,不少农村居民开始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但大部分农村地区厌讼思想仍然盛行,他们不理解送达只是一个简单通知行为,反而误解签收即意味着承担诉讼风险,从而在思想向抗拒、躲避送达。三是受送达人诚信意识淡薄是根本原因。当前社会出现了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现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愈演愈烈,进一步导致了送达难。有的受送达人采取故意不接听电话、谎称不是本人、拒绝不告知甚至故意告知虚假送达地址方式抵抗法院送达,更有甚者辱骂法官、书记员。
    对策和建议:一是诉前确定地址。比如在立案审查时要求经常居住地在外地的原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指导其正确填写并告知法律后果。对于民商事合同当事人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可探讨直接作为法院送达地址。法院可以向银行、保险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在格式合同中约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条款,明确效力延续至诉讼阶段。二是松绑留置送达。扩大留置送达的地址范围,送达地址不必拘泥于传统户籍所在地住所、经常居住地住所,必要时暂住地住所和工作场所都可以作为留置送达场所。而且在无见证人见证时以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打印照片或刻录光盘存卷,送达回证由送达人注明情况并签名;情况紧急或者不宜拍照、录像的,送达回证由两名以上送达人注明情况并签名即可。三是完善电子送达。对于受送达人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经法院多次通知后仍拒绝受领诉讼文书,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采用通话方式告知受送达人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和法律后果,并将通话全程录音并刻录光盘存卷。另外,探索建立使用统一、规范的电子电话送达平台,严格控制、授权使用人员范围,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力求公众熟知并配合。四是规范邮寄送达。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协调,通过联合制定文件的方式明确法院专递投递标准和程序要求其严格审查签收人或代收人信息,规范专递投递次数和退件原因批注,准确录入最新投递状态,提高退件效率。五是加强法律宣传。深入农村大力推行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巡回审理、普法下乡等方式正面引导,纠正村民对法院工作的种种误解,争取他们的支持。
 
 
                                        (天全法院 石丽敏 向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