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法院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1-25 16:02:48 点击量: 870
天全法院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天全法院研究制定了《天全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管理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明文于1月23日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认真学习,并作详细讲解说明,同时要求全院干警务必杜绝庸、懒、散、浮、拖、推等不良现象,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一要严格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原则上应着制式服装或挂牌上班;立案庭工作人员,诉讼服务大厅负责安检值勤法警在岗时应当着制式服装。二要严肃会议纪律。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或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时,必须提前参加。院组织召开的全院干警会实行签到制,并按座签就座。三要严格落实主体主责制。院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监察室、政治处作为职能部门应当依照该管理办法,根据院党组决定,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并与院办公室密切配合,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督查、督办,保证该管理办法有力有效执行。四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各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要严格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模范带头遵守本管理办法,做好表率。对失职失责,甚至谎报瞒报遮掩违纪违规行为的人或事”一案双查”,经查证属实,由院党组启动问责程序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天全法院 贺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