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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法院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院长带头办案

发布时间:2017-08-03 10:01:13 点击量: 1153

7月26日,由天全县人民法院院长作为审判长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天全县法院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院长、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实际体现。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天全县法院作为入额法官的院长、庭长迅速转变角色,充分发挥领导深入办案一线的示范作用,实现法官角色的回归,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改革措施落地。

当日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天全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天全县人民法院受理后,院长秦明文亲自承办,从会见被告人、辩护人、家属、召开庭前会议、制作庭审方案等所有环节均依法按程序开展。为了深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该案在开庭前,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前往被告人羁押地召开庭前会议,解决了案件的管辖、回避等程序性问题,梳理了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争点,确定了出庭证人名单和庭审证据出示方式。

公开开庭审理当日,被告人前工作系统组织相关人员69人现场旁听,其余未到场人员通过视频同步观摩庭审。庭审中,控辩双方运用多媒体对证据进行直观展示,关键证人准时出庭作证,合议庭对争点证据是否采信当庭作出判断,辩论阶段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整个庭审繁简得当,重点突出,合理高效,得到了旁听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天全县法院  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