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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高质量发展|6次调解,4天履行!为高效司法点赞

发布时间:2023-09-04 10:50:30 点击量: 1551

“感谢天全法院,谢谢法官,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给我们收回了拖欠2年多的货款……”

近日,天全县法院收到四川省某混凝土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代理律师赠送的一面锦旗,上面印着“用心为民,恪尽职守”。当事人和律师赠送锦旗后,连连向办案法官致谢。

这一幕还要从天全县法院审理的3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说起。2023年7月,天全县法院相继受理了四川某混凝土公司、宋某某起诉武汉某建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件。经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发现,上述案件所涉的混凝土等货物均系始阳二平台标准厂房及工业(农业)园区标准厂房中的施工项目使用,诉讼标的高达500余万元,拖欠时间长达2年。同时,承办法官通过查询办案系统内关联案件,涉及该项目的此类纠纷已有十余起,承办法官敏锐的意识到如果找不到拖欠货款产生的症结所在,那么该项目将成为纠纷的多发地,矛盾的培养皿,不仅相关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长此以往,也将会影响天全县整体投资环境。

得知案涉项目的业主单位为县属国有一家平台公司后,承办法官一方面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对项目施工及发包方、承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了解,并有针对性的发出司法建议。另一方面,向武汉某建筑公司了解货款拖欠原因和解决方案。同时和四川某混凝土公司和宋某某积极协调征求调解意见。沟通伊始,武汉某建筑公司应诉态度较为消极,其认为案涉项目已施工完毕,但业主单位和总承包方一直未足额支付工程款,导致其对外负债无法解决,四川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则表示长时间的拖欠货款已导致其资金利息损失巨大,公司也另有大量货款未收回,公司经营举步维艰。

鉴于此,承办法官使用背对背调解方法,分别向各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同时,邀请项目业主单位和总承包方参与辅助调解,最终经过6轮调解磋商,促使3起纠纷一次性解决:由武汉某建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的一周内支付四川某混凝土公司、宋某某货款、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共计395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第四日,武汉某建筑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自动履行到位。天全县法院第一时间为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用法治力量引导诚信风尚,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天全县法院将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不断丰富工作举措,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