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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树作抓 | 示范法院创建】夜间法庭“云端审”点亮为民“长明灯”

发布时间:2022-03-04 15:55:24 点击量: 1419

近日,天全县法院通过开设夜间法庭,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仅7天时间便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2021年6月,田某某受他人邀约在高某某承建的甘孜州德格县竹庆镇房屋修建工地务工。从事泥工工作,日工资为400元,田某某工作至2021年10月底。经双方结算,除已支付的劳务工资外,高某某仍欠劳务工资 13250元未支付田某某。因无力支付,高某某向田某某出具欠条,确认拖欠劳务工资的事实,并承诺2021年年底付清。双方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后,高某某仍未支付上述款项,田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高某某支付劳务工资及相应利息。

天全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设法与高某某取得联系。经多次电话沟通,高某某表示其在外务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但同意与田某某调解,并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意见。经与田某某联系,田某某亦同意与高某某调解,但其在芦山县,且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庭参与调解。鉴于此种情况,承办法官遂与双方沟通可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在线解决纠纷。高某某反馈白天上班时间无法请假、且工地噪音较大,无法远程参加庭审。田某某称其年龄较大,家中无年轻亲属,无法有效参与远程庭审。法官考虑双方工作时间和身体原因,趁热打铁,立即决定利用夜晚休息时间采用“异步调解”方式就该案进行调解。

3月1日,承办法官提前和高某某确定晚上8点30分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调解工作。因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当天的调解过程不到20分钟便全部完成,高某某确认案件事实后,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并在线签字确认调解结果。次日早上,承办法官立即赶往田某某家中,对于调解结果,田某某也欣然接受,并签字确认,高某某对法院的高效率办案表示感谢。 今后,天全县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结合市委“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切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一步拓展创新,探索强化夜间法庭、巡回审理、在线诉讼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民性、高效性,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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