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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花开 “未”来绽放

发布时间:2024-05-10 09:03:42 点击量: 124

石榴花的盛开寓意着生命的绽放,鲜艳的花朵是青春热血活力的象征。如果把各民族比喻成石榴籽,青少年就是石榴花。

2022年,天全县法院成立“石榴籽”双语调解室专司涉民族纠纷调处,2023年,锚定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天全县法院又设立“石榴花”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能动履职,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工作保护体系,合力护“未”石榴花开。

家庭篇

“我的孩子犯了错,我愿意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他做了这样的事情,只有法律才能帮他改造了。”一对父母亲自带着自己的孩子走进警察局,面对警察,这对父母这样说道。

近日,天全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了解,该未成年人罪犯患抑郁症,家庭教育缺位,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最终酿成大错。通过对犯罪成因的分析,“石榴花”审判团队发现其监护人存在监护主体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家庭教育的缺位是导致此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庭审结束后,审判团队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连线方式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并会同两名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训诫和指导,告知其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多关注子女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进行合理安抚和教育,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惩罚终究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审判团队的法官说道。

学校篇

“我要当法官!”“我要当检察官!”“那我要当律师!”......

随着热烈的讨论声响起,天全县法院“石榴花”审判团队在天全县乐英中学开展了一场零距离、亲体验的刑事模拟庭审活动。十三名学生分别体验了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等角色,针对一场盗窃转化抢劫刑事犯罪开启了庭审现场!

“我只是偷东西而已,怎么会是抢劫罪呢?”庭审最后,扮演被告人的同学不禁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盗窃行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官给出了答案。

听到法官的解答,同学们恍然大悟,明白原来盗窃罪还可以变成抢劫罪。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二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工作是重中之重。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孩子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将法治的种子在这帮孩子们的心中播下,我很高兴。”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感慨道。

社会篇

“法官,我愿意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公开开庭审理我的案件,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孩子们一点警示,让他们在今后能够好好学习,报效国家和社会,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看守所内,面对法官的讯问,被告人自愿现身说法,以自我为例警示青少年。

随着新技术的普及,不少违法分子在电脑或者手机上开设赌场,利用技术手段获取非法所得。为向广大师生普法宣传,天全县法院在天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满怀悔意动情的说道:“请同学们以我为戒,一定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中一位旁听同学表示,这场庭审带给他很大震撼,要从守校规校纪做起,遵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如果有机会将来也想成为法律工作者。

下一步,天全县法院将不断强化“石榴花”团队专业审判力量,发挥“法院+”效应,同妇联、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关工委等单位逐步完善未成年保护联动机制,和学校、家长、社会共同组成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奋力书写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