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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提出七项要求严格规范抗震救灾期间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3-04-24 17:15:30 点击量: 1921

  “4.20”地震发生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团结一心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迅速搭建帐篷法庭、临时工作棚、接通网络等,及时恢复基本办公办案。为了使抗震救灾期间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该院纪检组向干警提出七项要求,严格规范工作纪律。一是加强全院干警在抗震救灾这一特殊时期的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政法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审判纪律、廉政纪律。二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从安排。严格执行中央、省委、最高院、省高院、市委、市中院和县委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杜绝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三是注意抗震救灾中的言论、行为,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抗震救灾微博、短信、图片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在灾区群众最困难时期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切实维护好政法干警的形象。四是在抗震救灾期间严禁操办宴席、燃放烟花爆竹,在公共场所打牌、打麻将以及开展其他娱乐性活动。五是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所有干警一律取消休假,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24小时待命,坚持24小时专人应急值守,如违纪违规严惩不怠。六是文明、热情接待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不准无故拖延办案或拒绝参加审判、执行活动及其他应急活动。七是政治处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对在抗震救灾关键时期违反纪律规定的干警,依法依规快查严处。
  
  (天全法院 杨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