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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劳动者的法律锦囊→

发布时间:2025-04-30 16:35:10 点击量: 208

五月初始,与暖阳一同抵达的,还有一张张劳动者的笑脸。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天全县法院为各位送出劳动相关“法律锦囊”,一起来看看吧~

问: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呢?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问:好不容易找着一份工作,但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解答: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解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问: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问: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什么后果?

解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为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让劳动者出具自行放弃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该承诺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问:提供个人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怎么办?

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问: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怎么办?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问:用工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会涉及什么刑事责任?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问:五一假期公司安排加班,却拿不到三倍工资怎么办?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因此,5月1日的加班工资,应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0%计算。其余四天的加班工资,按休息日加班工资即200%计算。

问: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吗?

解答:不可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发生了劳动争议,要向哪个法院起诉?

解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争议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解答: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中,需提供如下证据:第一,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公积金缴费证明、工作证或员工证等。第二,工资标准证据。如工资条、工资确认单、银行流水等。第三,工作时间证据。如,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工时安排表、加班审批等。第四,解除劳动合同证据。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辞职信、离职证明、送达凭证等。

问:收到判决后,有哪些权利?

解答: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具有上诉权利。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履行义务人应依照判决书判令的日期和金额履行义务。如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胜诉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收到仲裁裁决后,何时去起诉?

解答:区分情况:(1)如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2)如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问:有些岗位限招男性?还有说进公司后三年不能怀孕的?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五一”劳动节是属于每一位劳动者的节日,祝所有的劳动者们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