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联动精塑示范庭审 同心聚力共绘生态图景
发布时间:2025-06-06 16:58:56 点击量: 1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天全县法院紧密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同发展,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增殖放流:
以司法之力修复生态之基
6月4日,天全县法院联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县公安、检察、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于天全河水域开展“青绿雅州·增殖放流守护绿水青山”生态修复活动。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经检疫合格的1万余尾鱼苗被缓缓放入河中,这些鱼苗将在河流中生长繁衍,为天全河流域的生物多样性注入新的活力。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天全县法院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判决被告人承担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责任,以弥补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而此次放流的鱼苗购置资金就是直接来源于相关案件被告人承担的生态修复赔偿费用,上述活动正是人民法院切实贯彻“谁破坏、谁修复”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庭审观摩:
用专业之能树立规则之治
“现在开庭”。6月5日上午9时,天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部分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芦山、宝兴法院环资审判领域法官、法官助理等40余人到庭旁听。
案件经过庭审,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依法对20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至单处罚金等不同刑罚。前期已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达成调解,由各被告人按照专家组出具的《生态损害生态修复方案》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告道歉。该案的审理,彰显了人民法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的坚强决心。同时,创新探索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积极做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对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维护生物系统完整性,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高水平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座谈互鉴:
借交流之势共促司法之进
为增进交流、凝聚共识,6月5日下午,天全、芦山、宝兴三地法院针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和各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座谈。
与会人员从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理念出发,围绕环资领域新类型案件办理、深化环资审判协作、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精品案例培育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以及庭审形象等方面对庭审活动提出优化建议。此次交流就做深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提升司法协作效能、凝聚生态治理合力等达成共识,各院均表示将持续以“区域联动”为纽带,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征程中携手同行。
下一步,天全县法院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及兄弟法院深化合作,以更高水平的生态司法保护,擘画出一幅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治理画卷,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